資料編號 | A_0001_0003_0002_0002 |
資料名稱 | 王拓之刑事答辯狀 |
資料發生時間 | 2007.12.27 |
關鍵字 | 惡意誹謗;言論自由;言論免責權 |
資料取得地點 | 台北 |
資料取得過程 | 尤伯祥律師提供 |
論文引用格式 | 〈王拓之刑事答辯狀〉,[A_0001_0003_0002_0002],收錄於臺灣法實證研究資料庫,法律文件資料庫。 |
描述 | 被告王拓針對金溥聰之誹謗自訴答辯,其係針對謝長廷辦公室之檢舉信做出評論,並非散佈不實訊息。再者,召開記者會之目的是希望能夠呼籲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而非惡意誹謗,故不該當誹謗罪之要件。此外,被告既為立法委員,其在院會內之言論應受言論免責權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