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編號A_0001_0003_0004_0002
資料名稱王拓誹謗案第一審判決(96年度自字第199號)
資料發生時間2008.7.31
關鍵字刑事自訴;誹謗罪;審判筆錄;證據;證據能力
資料取得地點台北
資料取得過程尤伯祥律師提供
論文引用格式〈王拓誹謗案第一審判決(96年度自字第199號)〉,[A_0001_0003_0004_0002],收錄於臺灣法實證研究資料庫,法律文件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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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被告王拓無罪,理由是被告王拓雖召開記者會,陳述檢舉信中之內容,但「整體觀察被告王拓於記者會之全部發言,尚難認為被告王拓主張檢舉信之內容為真,而加以指摘傳述。其言論僅係對於可受公評之事,基於善意而為適當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