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編號A_0001_0003_0007_0001
資料名稱王拓誹謗案第二審判決(97年度上易字第2200號)
資料發生時間2008.12.24
關鍵字刑事自訴;誹謗罪;名譽;上訴
資料取得地點台北
資料取得過程尤伯祥律師提供
論文引用格式〈王拓誹謗案第二審判決(97年度上易字第2200號)〉,[A_0001_0003_0007_0001],收錄於臺灣法實證研究資料庫,法律文件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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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被告王拓雖有召開記者會並發表有關上訴人金溥聰之言論,但被告並無主張檢舉書之內容為真,且檢舉書之內容亦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所以,被告王拓係對於可受公平之事,基於善意而為適當之評論。因此,自訴人上訴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