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編號 | A_0005_0002_0007_0004_0007 |
資料名稱 | 感染者現身說法---第六條之ㄧ是唯一活下去的保障 |
關鍵字 | 工作權案件;醫療權案件;愛滋;侯水盛;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媒體聲援;受教權;工作權;醫療權;權促會 |
資料取得地點 |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
資料取得過程 | 計畫助理收集 |
資料建置時間 | 2011.5.11 |
備註 | "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第六條之一(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之人格與權益): [第一項]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之人格與合法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不得予以歧視,拒絕其就學、就醫、就業或予其他不公平之待遇。 [第二項]未經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同意,不得對其錄音、錄影或攝影。 [第三項]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對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所從事之工作,為避免其傳染於人,得予必要之限制。" |
論文引用格式 | 〈感染者現身說法---第六條之ㄧ是唯一活下去的保障〉,[A_0005_0002_0007_0004_0007],收錄於臺灣法實證研究資料庫,法律文件資料庫。 |
描述 | 感染愛滋者現身指出愛滋病患在工作、隱私、就醫、就學、法律等方面的困境,以此呼籲勿刪除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第六條之一對於感染者的基本人權保障,並共同修改排斥愛滋的290個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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