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編號A_0008_0001_0002_0004
資料名稱【兩公約⼈人權報告審查】遍地迫遷哀鴻 空談居住正義
資料發生時間2013.03.12
關鍵字華光社區;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評論;兩公約;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NGO;適足住屋權;居住正義
資料取得地點台北市
資料取得過程網路搜尋
資料建置時間2015.08.28
論文引用格式〈【兩公約⼈人權報告審查】遍地迫遷哀鴻 空談居住正義〉,[A_0008_0001_0002_0004],收錄於臺灣法實證研究資料庫,法律文件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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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次兩公約人權報告國際審查甫於 3 ⽉月 1 日落幕,由審查委員所撰寫的「結論性意見」(Concluding Observations)揭露了我國人權狀況與國際⼈權標準的真實距離。以《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CESCR)第 11 條所保障的居住權為例,「結論性意見」第 47 ⾄ 51 段直接指明,政府在紹興社區、華光社區、林口機場捷運 A7 站、都市更新與無家可歸者(homeless)的照顧方面,,都未能達到國際人權標準。這不啻是給終⽇日空喊「居住正義」、「⼈權治國」 ⼝號的執政黨一個響亮的⽿光。 當然,由於審查期程的限制,⺠間團體向專家所呈現的迫遷事實只是冰山⼀角;但公⺠社會卻可藉由這次機會,重新檢視台灣被迫遷者的處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