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編號A_0008_0001_0002_0005
資料名稱【兩公約⼈人權報告審查】違占⼾戶沒居住權? 閣揆好威?
資料發生時間2013.03.19
關鍵字華光社區;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評論;兩公約;華光社區學生訪調小組;NGO;居住正義
論文引用格式〈【兩公約⼈人權報告審查】違占⼾戶沒居住權? 閣揆好威?〉,[A_0008_0001_0002_0005],收錄於臺灣法實證研究資料庫,法律文件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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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本篇作者為華光社區學生訪調小組的成員,其針對兩公約性質及華光社區一案,就違法佔用、依法行政以及兩公約位階為出發點做詳實的探討,其中更論稱:「華光作為因戰後歷史發展形成的⾮列管眷村、⾮正式住區,並非⼀句『違法占用』可以帶過。政府在早期默許戰後移民搭建聚落、都市化過程中因缺乏住宅政策默許違建聚落存在(1963 年台北市有三分之⼀一是違建戶),政府其實有不小的責任。但華光始終蒙受著『違建戶』、『不當得利』的汙名,甚⾄至會因⽽⾃卑,擔⼼自⼰的權益、訴求難以爭取社會的認同。專家的意⾒是⼀劑強⼼針,告訴社區與大眾,政府確有違法失職之處,而非政府一直向媒體宣稱的『依法行政』--⾄少就不是依照位階高於一般法的兩公約施行法。」 即以兩公約之性質及內容針對法務部所提出的解釋予以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