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編號A_0008_0001_0002_0012
資料名稱【華光社區居住權論壇】兩公約⼈人權的內國法化
資料發生時間2014.12.18
關鍵字華光社區;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評論;兩公約;華光社區居住權論壇;國際條約內國法化
資料取得地點台北市
資料取得過程網路搜尋
資料建置時間2015.08.20
論文引用格式〈【華光社區居住權論壇】兩公約⼈人權的內國法化〉,[A_0008_0001_0002_0012],收錄於臺灣法實證研究資料庫,法律文件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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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本篇旨在闡述國際條約內國法化的各種困境及適用方式,並以死刑存廢為例,揭示了國際條約內國法化的難處,透過兩位法官的辯論,使吾人得以進一步的思考,國際條約與基本法的位階究竟如何。本篇作者於文末亦明白表示了自己的見解,認為「就是要讓國際法當中國際條約的⼈權條款,作為國內法的基本,這樣的適⽤,⼀⽅面要求⽴法者改正現有法規與人權條約不符的地⽅,另⼀方面也要求司法跟⾏政機關,對現行的法律解釋,不能做跟兩公約相 異的解釋,這就是基本法的功能。 未來思考兩公約適用程序,就可以鋪陳程序性的安排,將兩公約放到甚麼地位,告訴法官,讓任何⼈看得清楚,我們有這法規,要⽤在哪裡都必須清楚明白。我們希望,未來兩公約也會有像行政程序法,或中央法規標準法相同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