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編號C_0005_0003_0004
資料名稱1000803行政院衛生署署授國字第1000201366號函
資料發生時間2011.08.03
關鍵字台灣油症事件;台灣油症患者;立法院公聽會;健康照護服務;油症受害者救濟法
資料取得地點台灣油症受害者支持協會
資料取得過程計畫助理收集
論文引用格式〈1000803行政院衛生署署授國字第1000201366號函〉,[C_0005_0003_0004],收錄於臺灣法實證研究資料庫,法律文件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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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行政院衛生署就2011年6月24由台灣油症受害者支持協會‧黃淑英 林淑芬 陳節如委員國會辦公室所舉辦之 「落實油症受害者照護」公聽會,針對決議事項:「1個月內提出研套會後具體的行政積極作為,及回復與衛生署其他局、處開會研議是否制定油症受害者救濟法」一案提出說明。其主張於2011年4月29日已召開「台日油症健康照護研討會」,參考日本對油症患者照護政策,作出以下具體作為:與油症受害者進行座談以了解需求、研議「多氯聯苯中毒患者健康照護服務實施要點(草案)」。硬於100年7月21日召開研議「油症受害者救濟法」會議,考量行政效率、法源依據、非政府或公務人員疏失、政府已有保障其健康之措施等,認為無立法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