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編號C_0008_0014_0006
資料名稱反對劫女濟男的父權"私"法-婦女團體對本釋憲案之支持聲明
資料發生時間1995.07.04
關鍵字釋憲案;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農地繼耕權
資料取得地點尤律師事務所
資料取得過程計畫助理取得
論文引用格式〈反對劫女濟男的父權"私"法-婦女團體對本釋憲案之支持聲明〉,[C_0008_0014_0006],收錄於臺灣法實證研究資料庫,法律文件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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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婦女團體嚴正要求大法官會議:1.宣告「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農場有眷場員就醫、就養或死亡開缺後房舍土地處理要點」第四條第三項之規定違憲,自即日起當然失效。2.宣告「民事法院依上開規定而諭知聲請人敗訴之確定判決」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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