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編號 | C_0008_0014_0006 |
資料名稱 | 反對劫女濟男的父權"私"法-婦女團體對本釋憲案之支持聲明 |
資料發生時間 | 1995.07.04 |
關鍵字 | 釋憲案;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農地繼耕權 |
資料取得地點 | 尤律師事務所 |
資料取得過程 | 計畫助理取得 |
論文引用格式 | 〈反對劫女濟男的父權"私"法-婦女團體對本釋憲案之支持聲明〉,[C_0008_0014_0006],收錄於臺灣法實證研究資料庫,法律文件資料庫。 |
描述 | 婦女團體嚴正要求大法官會議:1.宣告「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農場有眷場員就醫、就養或死亡開缺後房舍土地處理要點」第四條第三項之規定違憲,自即日起當然失效。2.宣告「民事法院依上開規定而諭知聲請人敗訴之確定判決」違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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