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編號A_0009_0006_0001
資料名稱臺北地方法院95年度重訴更一字第4號民事判決
資料發生時間2015.04.17
關鍵字職業傷害; 因果關係; 消滅時效; 揭穿公司面紗; 損害賠償; 專家證人
資料取得地點台北
資料取得過程計畫助理收集
資料建置時間2015.11.09
論文引用格式〈臺北地方法院95年度重訴更一字第4號民事判決〉,[A_0009_0006_0001],收錄於臺灣法實證研究資料庫,法律文件資料庫。
描述此文件為RCA工殤案的一審判決。法官認為被告RCA公司等的行為造成原告RCA前工人們的生命身體損害,故被告應負起損害賠償責任。